楼市近期有两大利好消息,买房人的买房成本降低了。全国多地房贷利率出现下调,南京的房贷平均利率也呈现下降趋势。近期,国税总局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明确了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细则,每个月定额扣除1000元!
多地房贷利率出现下调
近期,全国多地房贷利率出现下调,深圳、武汉、杭州等热点城市都有动作。据融360的最新统计数据,南京的房贷平均利率在10月就已经显示了下降趋势。10月中旬以来,杭州多家银行的首套房利率都出现了下调,汇丰和花旗银行对于资质好的优质客户甚至可以给出上浮5%、8%的优惠利率。
针对首套房利率,南京17家银行中有16家执行基准上浮20%,另有1家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5%,首套房贷主流利率已由此前的上浮25%降为上浮20%,个别银行降为上浮15%。
买房租房皆有个税抵扣利好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租房族也有利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若目标纳税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目标纳税人将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将按每月800元扣除。
省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若以在南京月收入1万元为例,仅考虑基本减除费用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影响,2018年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元,按照当时20%税率和555元的速算扣除数计算,需交个人所得税745元。而在“新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2019年1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从6500元下降到5000元,再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1500元,按照3%的预扣税率,最终仅需缴税105元。(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