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市面临所谓“拐点”的社会心态下,我们不妨借机深入反思“限购”本身的功过得失。
最近,呼和浩特率先放开限购的乌龙事件引起舆论关注——6月25日,该市房管部门发布文件,称该市居民购房不再需要提供房屋套数证明,但文件于当日下午被以“打印错误”为由从官网撤下;26日,其官方网站发布更正声明,称将文件中“含二套住房”改为“含二手住房”,即:取消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制度,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签约、网签、纳税、贷款以及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明眼人不难看出,“一字之改”并未本质上改变文件的中心思想。此文件的“改后重发”,意味着呼和浩特成为“全国首个正式发文确定放开楼市限购的城市”。专家认为,这一做法将对其他城市形成示范效应,一些二、三线城市将会跟进。这种声音正在日益成为主流——因为就在呼和浩特发文取消限购之前,已经有南宁、天津、无锡等数个城市变相或曲线为限购松绑。而商业机构发布的研究报告则显示,在国内大中城市中,温州、西安、福州、杭州、沈阳、青岛等15个城市存销比超过20个月,地方政府正面临限购松绑的冲动。
当然,从整体上判断,目前尽管经济下行有所压力,但从目前各方共识来看,中国已不大可能再押宝于房地产的拉动效应;同时,国家花了3年时间刚刚建立起刚需主导的相对健康的楼市,贸然全面放开限购将导致投机氛围变本加厉,令前期调控努力付诸东流。因此,中央对涉及限购政策的调整必然非常谨慎。
理性看来,此前一些所谓“楼市崩盘”信号,其实更多是企业促销出货的个别行为,一些人以此大肆唱崩楼市,或者是反应过度、或者是别有用心。对于这些论调,不妨探寻背后的利益纷扰和心态纠结,一方面兼听则明,另一方面也要看透纷扰。
同时,对部分因地制宜的地方性微调,也要辩证看待。中国各地发展参差不齐、千差万别,必须强调实事求是。个别城市松绑限购,可能确实有着“救急”的特殊紧迫性;有些地方放宽限购条件,又可能是对以往“误伤刚需”政策的趁势纠偏。对此,也不可一概而论,不妨多些耐心,以观后效。
更重要的是,在楼市面临所谓“拐点”的社会心态下,我们不妨借机深入反思“限购”本身的功过得失。在前两年投机氛围过浓之时,相较之其他一些扬汤止沸的调控手段,这一狠招确实起到了釜底抽薪的遏制效果。但也必须清醒:抽掉的“薪”很容易被重新放回“釜底”,尤其是在楼市与地方经济捆绑过深的背景下,当“釜底”柴火太少,这锅“汤”温度过凉有些让地方经济吃不消时。
从更长远的视角分析,抑制需求终究不该是“杀手锏”,至少不应该是终极手段。“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楼市的运行当然也必须遵循这一要义。改变供求关系不能只从打压正常的市场需求下手,而更应增加不同层次的市场供给。毕竟,人为扭曲供求关系、人为隔断市场“无形之手”的自动调节,容易造成“需求堰塞湖”,从而一旦政策有所松绑或执行有所走样,则地方土地冲动与公众投机情绪极易卷土重来甚至变本加厉。这种调控动机和意愿上的“上下错配”,长远来看既不利于楼市秩序的深层优化,又可能令政令威信向下衰减。
楼市治乱,必须多些“系统性重构”的决心。与当前中国经济形势高度对应,中国楼市同样处于“三期叠加”阶段,即“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转型压力客观存在;而鉴于中国经济对房地产业的依存度,“土地财政”又与财税体制改革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楼市转型的难度可想而知。越是在这种时候,越需要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所强调的“系统性重构”的理念、决心和魄力,绝不可再刻舟求剑、头痛医头,一味添加新的政策补丁,而应该力争既求一时之效,更谋一揽子解决。(摘自广州日报)